这两项用工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5-12-03
这几日,有部分企业咨询,外部劳务派遣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另外有部分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对于这部分用工支出,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今天跟着小壹一起来学习吧! 关于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这一点疑问,其实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一种情况: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第二种情况: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企业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等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